西部计划相关政策
团中央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事部专门发出通知,为参加这项计划的大学生提出了8项优惠政策:
一、志愿者服务期间,中央财政给予每月不少于600元的生活补贴(含人身意外伤害、住院医疗保险),志愿者可凭“青年志愿服务卡”每月到所在地银行领取;
二、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,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。按本人意愿,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学校2年,也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;
三、志愿者服务期间,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、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,在奉献中施展青春才华;
四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,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,报考研究生的,总分加10分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;
五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可适当加分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,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,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。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、中部地区公务员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,笔试总分加5分。
六、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;考核合格者将获得证书,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、创业的证明;
七、西部地区服务单位除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生活条件外,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时,优先录用、招聘志愿者;
八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将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章,表现特别优秀的将被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、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。
除此以外,各省市地区也有各种优惠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