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、平安银行、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“筑梦奖学金”。根据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,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尊重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,参评学年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,以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;
(五)参评学年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,生活俭朴;
(六)曾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(不含2025年秋季学期贷款),以学生提供国开行贷款系统贷款信息截图或贷款合同复印件为准;
(七)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二、奖学金标准
4000元/生·年。
三、奖学金名额
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1人
四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本人申请
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0月31日中午12: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辅导员。
(二)学院评审
学院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差额评审,学院可候补1人。确定初审名单后报送学生工作部(处)。
(三)学校评审
学校组织评审工作,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将拟获奖学生名单上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。
(四)资金发放
经上级审核通过后,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材料报送内容及方式
1.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初审名单表(详见附件1,需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);
2.初审通过学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2)及支撑材料纸质版,包含国开行贷款系统贷款信息截图或贷款合同复印件。
(二)报送时间及方式
各辅导员于10月31日中午12:00前,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D113,纸质材料均需要加盖学院公章。
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
2025年10月3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