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费补助生活困难团员说明

发布者:信息管理发布时间:2017-12-29浏览次数:2196

团费补助生活困难团员说明

2017年12月25日,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团委根据《团费收缴规定》,严格遵守团费使用范围的要求,现决定对于我院生活困难的4名团员分别给予250元的补助,4名困难团员分别是2017级建筑学易超、2017级土木工程曾祥龙、2017级工程管理周雨以及给2017级排水科学与工程苏馨怡。学院坚持做到团费取之于团员,用之于团员。现附上《团费收缴规定》的相关内容:

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,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。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:1)培训团员、团干部;(2)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和音像制品;(3)购买团旗、团徽等团务用品;(4)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、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;5)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;6)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;(7)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。